为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22号)、《江西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赣教基字〔2008〕66号)等上级关于高中新课程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高中新课程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课程改革的总要求,以现代教育理论和课程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研究,致力实践探索,努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促进“学校个性化办学、教师个性化教学、学生个性化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