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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第七中学“德艺双馨”育人楷模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5-11-06 点击数:0

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充满爱心、甘于奉献的教书育人优秀骨干教师,打造一支“师德修养好、业务素质高、教育观念新、综合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按照市教育局《开展九江市“德艺双馨”育人楷模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积极引导我校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推出一批社会公认、人民满意、家长尊敬、学生爱戴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连续工作满五年,近三年担任的教学工作均占本人工作量一半(含一半)的在职教师。

2.评选名额:每年组织评选10名 “德艺双馨”育人楷模,推荐1名到市教育局参加全市评选,其他校内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坚守教学一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影响学生,做师生道德的表率;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书育人方面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具有良好的教育影响,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公认。

2.教艺精湛。坚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能以扎实的专业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能以突出的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学生创新意识;能开发务实的校本课程,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近三年联改中所任教学科业绩突出,在全校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有较高声誉,得到学校和社会认可。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推荐。每个年级组推选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2-3名,也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

2. 评审委员会集体确定学校表彰人选和推荐人选12名,全体教职工投票选出得票最高的10名,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分别在教师节表彰和向市教育局推荐

五、表彰奖励

在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获得“德艺双馨”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通过会议、新闻媒体宣传“德艺双馨”育人楷模的先进典型事迹。

“德艺双馨”育人楷模在参加全省、全市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安排参加国家、省、市培训。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德艺双馨”育人楷模评审委员会,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担任。

刘慧、张春波、王玉琴、任丽霞、余静春、熊燕平、王军、曾虹、陈章明、周君、吴海芳、金燕群。

2.严格评选程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所推荐的人选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要坚决杜绝论资排辈、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3.积极宣传典型。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健康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