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之窗

2015年法制宣传日材料

发布时间: 2015-12-10 点击数:0
1、何为“12.4”法制宣传日?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2、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3、什么是“法律八进”?
答: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宗教场所,统称为“法律八进。”
4、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5、什么是宪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6、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7、哪些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的事项有哪些?
答:经济困难的公民和残疾人、老年人、外务工、未成年人、妇女儿童等“五类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援助的事项是:(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八)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8、法制宣传日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