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创和谐学校,做文明教师”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15-11-06 点击数:0

尊敬的教师们:

和谐校园,靠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努力来营造;学校声誉,靠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去创造;文明学生,靠我们全体教职工率先垂范而培养。

为全面建设九江市美好城市家园24字总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教育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请我们每一位教职工能从自身做起,做学生的楷模,为此,我们特倡议如下:

一、陶冶良好的文明品质

1、对待学生亲切和蔼,不以冷眼相看,不以恶语伤人,不以各种方式体罚学生。

2、遇学生同事等行礼问候时,面带微笑亲切回礼。

3、穿戴整洁,大方得体,举止文明,做学生表率。

4、语言规范,不说脏话、粗话,符合教师形象。

5、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遇事请假。

6、同事之间能多倾听、多协商、多礼让、多相互帮助。

7、不在教学区吃零食、用餐、抽烟,不要边走边吃。不乱扔垃圾,保持校园、办公场所的整洁、优美。

8、不在办公场所内做上网聊天、购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9、不乱停乱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自觉做到有序停放。

10、进课堂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或置于办公室内。

二、培育良好的知识素养

1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积极奉献。

12、上课不迟到、早退或中途出教室,不拖堂。

13、教态亲切、随和,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热情、有问必答,不敷衍,不推诿。

14、对待有问题的学生不冷嘲热讽,要耐心教育,多予关爱。

15、及时、认真批改和点评作业。

16、刻苦钻研教材和教法,不断提高自己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积极参加教科研。

三、塑造知法、守法的公民形象

1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

18、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自行车不与机动车争道。

19、遵守社会公德,公众场合注重教师形象,尊长爱幼,遵守秩序,不参与赌博。

20、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集会准时、安静,不交头接耳,不做与会议无关之事,为学生做出表率。

希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让“文明”之花处处开放,让“文明”之果挂满校园枝头。

                                                         九江市第七中学工会

                                                          2014年1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