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防止安全
事故和治安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清明放假期间群众集中出行旅游、扫墓活动频繁的特定情况,在放假前要召开教师会、班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外出游览、饮食安全等。
2、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师生遵纪守法,讲文明、守公德,同时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亲属群众。要教育师生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扫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假期活动的安全意识,过一个文明、平安、和谐的假期。
3、加强用火安全和防火知识教育。要教育师生注意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特别要切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和公共消防安全。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在清明期间出行活动时,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报废车辆、超载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在清明期间,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不单独外出。
5、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清明节假期,学校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并按规定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各处室做好所主管工作的安全的安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卫科安排好学校安全值班,并落实检查。
附:
九江市第七中学“清明”安全值班表
带班领导 |
值班时间 |
值班人 |
李斌 |
4月2日 |
刘志英 |
4月3日 |
胡映伦 |
|
4月4日 |
万 万 |
职责:护校巡逻,防火防盗;上传下达,守好电话;来人来客,
热情接待;值班情况,要作记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值班地点:教学楼一楼办公室
保卫科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