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家属区的管理,维护小区秩序,保障家属区住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家属区,与教学区分开管理,以确保两个区域的独立性和协调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学校应组织专门的岗位人员,负责家属区的安全、卫生和秩序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家属区住户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共同维护家属区的安全。
第六条:禁止在家属区内擅自牵接电路、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楼入户。如有电路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七条:在阳台使用煤气灶者,必须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无安全保障措施者,禁止使用。
第八条:严禁在楼梯间摆放、堆积煤块、杂物等,以防止堵塞通道或引发火灾。
第九条:家属区住户应教育子女不在家属区玩火、放鞭炮等,以防事故发生。
第十条:禁止在家属区小区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擅自搭建、乱拉电线、乱丢垃圾等。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 卫生与绿化管理
第十二条:保持家属区小区的卫生整洁,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鼓励家属区住户进行垃圾分类。
第十三条:定期对家属区小区进行清扫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加强绿化工作,种植花草树木,美化家属区小区环境。
第五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家属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照明、消防设备等,应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禁止破坏家属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对于故意破坏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停车管理
第十七条:小区内应合理规划停车位,确保家属区住户的停车需求。
第十八条:家属区住户应遵守停车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九江市第七中学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