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报请学院党委同意,特制定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一、 公开竞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主任1名 办公室副主任1名
教务处主任1名 教务处副主任1名
政教处主任1名 政教处副主任1名
总务处主任1名 总务处副主任1名
艺教科研处主任1名 艺教科研处副主任1名
电教中心主任1名 保卫科科长1名
二、 竞聘条件与资格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正派,办事公道,热心学校工作,在群众中有威信;
3、 工作能力较强,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有大局意识,具有一定的领导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4、 为学校今后发展,学校需培养年轻干部;
5、 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 竞聘程序
1、 公开申请报名。采用自我报名、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青年干部(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由各年级组推荐,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21日;
2、 资格审查。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并公示候选人;
3、 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对竞聘者采取无记名测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4、 组织考察。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并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公示。
5、 学校党总支讨论决定、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6、 任命聘用。
公开选拔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聘任,不胜任的,免去其试用时职务。
九江学院浔阳附中党总支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