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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

发布时间: 2015-11-06 点击数:0

赣教办字〔201259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江西省教育系统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教育系统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江西省教育系统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暨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根据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个主题, 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为重点,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教育收费管理水平,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评议对象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公办大中专院校,各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 (含公办民助幼儿园,下同)

  三、评议方法

  这次民主评议采取自查自评、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暗访检查和组织考评等形式进行,突出评议、重在整改。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设区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办大中专院校开展评议;设区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评议;县(市、区)教育局对县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评议。根据工作需要,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办将抽查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和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评议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

  1、评议是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民主评议活动;

  2、评议是否对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3、评议是否违规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教育事业性收费捆绑;

  4、评议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

  5、评议是否违反市场原则,指定为学生提供保险、校服、教辅材料等服务;

  6、评议是否违规将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收取与入学挂钩;

  7、评议是否违规下达高中阶段均衡生、择校生招生计划;

  8、评议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9、评议是否向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

  10、评议是否对教育乱收费纠正和查处不力。

  ()全省公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1、评议是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民主评议活动;

  2、评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相关费用;

  3、评议公办学校是否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4、评议普通高中是否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是否在招生中有“承诺”和高价掐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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