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确定1名校级领导具体分管校舍安全,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员工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要确保校舍使用安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D和C级危房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四、学校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墙体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化程度,查管道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
五、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六、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干净、整洁,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
七、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全档案。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