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 2015-11-06 点击数:0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并掌握消防、自防、自救的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要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数量和质量,对校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特别是对重点防火部位,如食堂、宿舍楼、实验室等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有效消防器材。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要醒目,应急照明要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并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禁止使用电炉和各种烧水器具,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要点燃蜡烛、蚊香时要注意与旁边的易燃物隔开,以防造成火灾。

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二、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定时检查、检测,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保持1.5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三、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